朋友借钱写下欠条 纸上字迹竟“消失” 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对策
2020-12-19邯郸债权债务律师
李俊律师,邯郸债权债务律师,现执业于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朋友借钱写下欠条 纸上字迹竟“消失”
民警提醒广大市民,在签订合同、票据结算、书写借条收据时,尽量用打印的电子文稿,签字时最好使用自带的黑色签字笔或碳素笔,必要时可加盖印章或按手印。如果发生此类案件,要及时报案,并保管好凭证。
日前,市民刘先生接到一个许久没联系的朋友打来的电话,朋友因生意缘故,需要借钱周转,希望刘先生能帮忙。见许久没联系的朋友有难,刘先生便借给对方3万余元现金,对方给刘先生写下一张欠条。10月17日,刘先生到银行取款时无意间翻出了欠条,却发现欠条上字迹全无,变成一张;白纸;。
;我可能遇上诈骗了,你们可得帮帮我。;当日15时许,市民刘先生报警称在红旗路附近遭遇诈骗。接警后,市公安局北关分局交巡防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。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刘先生情况时,刘先生向民警拿出了一张白纸。
刘先生介绍,前段时间,一个许久未联系的朋友突然给其打来电话,称最近生意上遇到麻烦,需要一些资金进行周转。;对方在电话中说得十分着急,声称可以写下欠条并支付一定的利息,等资金周转过来后会立即还款。;刘先生说,碍于面子,看到朋友有难,他便同意借给对方3万余元现金。
随后,对方从刘先生那里拿到借款后,当场掏出纸和笔写了一张欠条,并约定还款日期和借款利息。刘先生将欠条收好后,此事暂时告一段落。可没想到,随后刘先生到银行取款时,无意间翻出了那张欠条,却发现欠条上竟然字迹全无,变成一张;白纸;。刘先生匆忙报警求助。
在了解情况后,民警分析,对方在写欠条时很有可能使用了自动褪色笔。;使用这种笔书写的字体,墨水的显色因子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氧化还原反应,进而造成褪色。;在此,民警提醒广大市民,在签订合同、票据结算、书写借条收据时,尽量用打印的电子文稿,签字时最好使用自带的黑色签字笔或碳素笔,必要时可加盖印章或按手印。如果发生此类案件,要及时报案,并保管好凭证。
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对策
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中,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比较大,但一直被看做是比较简单的案件。的确,大多数的民间借贷案件主体明确、标的额较
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中,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比较大,但一直被看做是比较简单的案件。的确,大多数的民间借贷案件主体明确、标的额较小、权利义务关系简单,比较容易处理,但从审理的情况看,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。笔者对已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分析,发现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:
1、借款手续不完备。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,碍于情面有时可能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,或者没有利息及借款期限方面的约定,从而存在一定的风险。
2、担保方式不明确。民间借贷的担保最常见的有两种,即保证和抵押,但借贷的双方在有保证人保证时往往只让保证人签个字,也不注明是保证人,为以后出现纠纷法院处理时确定不了是保证人还是见证人埋下隐患。还有的仅写明为;担保人×××;,具体的权利义务未注明,为将来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。
3、借款目的不明确。在个别案件中,一方为了达到离婚或者多分割甚至独占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,而给另一方随意写借条,没有写明借钱的目的及用途,数额往往较大,离婚后另一方便持该借条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按条还钱。
4、出现高利贷苗头。这种高利贷往往会以合法的形式出现,有的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就已扣除高额利息,借据可能只出现借款数额甚至连利息都未约定,如借款10万元,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,出借时只交付8万元,欠据则载明10万元。出现这类纠纷,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证明事实本来的真相。
上述特点与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常识淡薄、缺乏有很大的关系。鉴于民间借贷行为的不规范导致纠纷多发,并且在审理过程中,某些重要事实的真伪难以鉴别,为了减少纠纷,便于人民法院更好的审理这类案件,应该做好以下几点:
1、借助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对这类案件的宣传力度,通过典型案例,以案说法,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,从而引导民间借贷向规范化、合法化发展。
2、结合正在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,进行普法宣传,告诫人们在进行民间借贷行为上要从防范风险、完善合同、遵守法律等方面有效预防发生纠纷,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,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